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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大学仪器、设备、药品及大宗物品采购申报审计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


根据《广西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大国实〔2024〕3号)、《广西大学项目采购和建设关键环节"1+15责任人"监督管理办法》(西大〔2022〕5号)、《广西大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管理办法(修订试行)》(西大设〔2018〕2号)、《广西大学进口仪器设备采购(投代分离)管理办法(暂行)》(西大设〔2019〕7号)、《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(西大设〔2016〕3号和《广西大学自行采购设备管理细则》等规定,采购申报审计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:

  、数据库采购备案资料

  (一)合同(如是单一来源采购,还需提供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表);

  (二)发票(经办人、验收人、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);

  (三)数据库价格说明;

(四)根据电子期刊DRAA集团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的,需提供DRAA的套算依据、价格对比、确定及计算过程等

、维修采购备案资料

(一)合同;

(二)发票(经办人、验收人、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);

(三)询价记录表;

(四)维修验收表;

(五)关于维修事项的广西大学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文件处理笺;

(六)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(含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具体内容表)。

、"设备报账审计"系统报审备案资料

根据该系统界面报账审计说明提供并上传相关资料。

注:原则上备案资料需提供原件,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,报审备案单位及经办人需对资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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