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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审计科工作职责


1、审查咨询服务、勘察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及检测的招标文件;
2、审查招标控制价文件;
3、审核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隐蔽工程及不可再复查工程;
4、审核变更工程是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批;
5、审核变更工程所涉及的费用;
6、审查工程进度款、监理酬金的拨付;
7、审查工程的工期索赔、费用索赔;
8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程项目跟踪审计;
9、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,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,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;按合同支付咨询费用;
10、组织召开审计协调会,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;
11、审核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;审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;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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